关于申报锦州市 2005 年度科学技术
攻关奖项目的补充通知
www.jzinfo.gov.cn 2005-10-17 09:39:17 来源:锦州市科学技术局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各有关部门、中省直单位及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 2005 年市科技攻关奖励工作,根据锦政规 [2002]10 号《锦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锦科发 [2002]109 号《锦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申报锦州市 2005 年度科学技术攻关奖项目的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科技攻关奖项目的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必须是已经攻关结束,经有关部门组织鉴定或验收,不存在知识产权及完成单位、完成人等方面的争议。
申报科技攻关奖可以是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
(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对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有重大作用的;
(二)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或设备中,对关键技术有创新,应用生产后,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三)在社会公益项目中,对某个课题做出创造性贡献的。
二、科技攻关奖励项目的申报时间:
凡申报科技攻关奖励项目的单位,必须在 2006 年 1 月 10 日前 将有关奖励项目申报书等材料报到锦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三、申报书的填写:
1 、申报书的格式一律采用锦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发的统一表格,不得自行更改。
2 、申报书要用不小于 4 号字的 A4 纸,按①申报书;②科技攻关评价证明(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评审证书);③技术报告;④经济效益分析等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经审核后,印制五份。
3 、科技攻关奖项目申报书中经济效益部分按一整年计算并加盖申报单位财务章。
四、申报程序:
申报书由申报单位填写,报关锦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云飞街二段四十号
联系人:罗锡伟 电话: 2138199 邮编: 121000
附:科学技术攻关奖励项目申报书及对本项目做出贡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
锦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 OO 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请下载附件:科学技术攻关奖励项目申报书及对本项目做出贡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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