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企业科技创新团队和高层次

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

www.jzinfo.gov.cn    2006-6-30 09:39:17  来源:锦州市科学技术局

 

 

各市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企业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速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若干规定》(辽政发〔 2006 〕 10 号)要求,从今年开始,结合省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施企业科技创新团队和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现就做好 2006 年度的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基本原则

  以老工业基地振兴对科技人才的需求为导向,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为目标,以项目为载体,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多渠道培养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

  推荐的范围,必须是承担 2006 年辽宁省重大和重点科技项目企业中的创新团队或科技人员。

  推荐的培养对象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科技事业,思想上进,作风正派,工作积极;

  (二)正在从事重大科技专项研究开发,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三)有自主科技创新成果;

  (四)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 45 岁以下;

  (五)创新团队应该在三人以上。

  三、主要任务及方式方法

  主要任务: 2006 年重点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石化冶金、生物工程与制药、农产品及深加工等领域中的科技型企业中确定一批培养对象。

  培养方式方法:以项目为载体,以在岗培养为主要方式,通过资助自主创新研究开发项目的形式,为企业定向培养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和拔尖人才。

  四、主要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 。做好企业自主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是加强我省企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责任,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抓好落实。

  (二)严格程序 。采取单位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登记。所在县、市的科技部门逐级进行审查筛选,根据各市上报情况,最后省科技厅会同省委组织部、人事厅择优确定培养对象。每个预选对象要填写《辽宁省企业创新团队和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书》(式样附后),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三)注重质量 。各市在推荐培养对象时,要坚持面向企业,面向重大科技创新,做到好中选优,同时注意兼顾行业和地区分布。

  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单位抓紧推荐。

  联系人:邹复勇

  联系电话: 024 —— 23983440

  附:《辽宁省企业创新团队和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书》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06 年 6 月 27 日

 

 

                             

                             

请下载附件:辽宁省企业创新团队和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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