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经修改的《锦州市专利申请费用补助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7-1-29)来自:锦州市科技局
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发挥专利申请补助资金的积极作用和效能,《锦州市专利申请费用补助暂行办法(试行)》修
改稿经局务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锦州市专利申请费用补助暂行办法(试行)
二 〇〇 七 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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