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06 年度全市科普工作统计的通知
各县 ( 市 ) 区科技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 2006 年度全国科普工作统计的通知》(国科发政字 [2006]486 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召开辽宁省科普统计工作会议的通知》(辽科办发 [2007]20 号)要求,做好我市科普统计工作,经与市科协协商,决定全市 2006 年度科普统计工作正式开始, 请根据调查方案的具体要求,统筹安排,认真组织落实。
一、具体事宜:
统计填报单位主要包括:
1 、市级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园林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工会、市团委、市妇联等。
2 、 县级单位:县科技局、县科协、县教育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文化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委、县环保局、县广电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园林局、县气象局、县工会、县团委、县妇联等。
二、科普工作统计的组织
市科普工作统计由科技局牵头,会同市科协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县(市)区的科普工作统计由县(市)区科技局牵头,会同县(市)区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三、具体要求:
1 、封面上该填类必须填全,不得漏填。
2 、填写单位要求属地管理,中央、省、市属部门由该部门主管政府行政科技部门统计填报,地方政府科技行政部门只填报该级县(市)区有关部门、组织科普情况,避免重复填报。
3 、教育部门的高中、初中、小学不填报。
4 、轿车不算科普车辆,只有面包和专用的科普车辆算科普车辆。
5 、广播电台、电视台重播科普类节目算累计时间。
四、上报方式及时间
市直各有关部门报三份纸件,县(市)区本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留一份纸件存档,分别于 2007 年 4 月 20 日前将统计报表和科普工作联络员名单(单位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手机〉)(纸件格式)报到市科技局科技管理处。
联系人:肖传龙 周利锋
联系电话: 0416-3126917 0416-2910987
附: 科普工作统计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