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填报 2007 年制造业信息化指数调查表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制造业信息化指数调查工作是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科学地评价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加强制造业信息化指数的统计调查工作,根据辽宁省制造业信息化工程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现就我市 2007 年度制造业信息化指数调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具体事宜:

    1 、填报范围:相关制造业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中介服务机构、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企业。

    2 、填报方式:此次调查数据主要在网上“制造业信息化数据分析服务平台(www.mie-idc.cn ) ” 填报。

二、制造业信息化指数统计调查工作的组织:

    制造业信息化指数统计调查工作由科技局牵头,会同市信息产业局、市经委、市国资委、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三、上报方式及时间:

    各相关单位请在 2007 年 10 月 19 日 —— 2007 年 11 月 18 日前 将统计调查表一份纸件(盖单位公章)以及本次填报联络员名单(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办公电话及手机))上报市科技局高新处。

四、具体要求:

    1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制造业信息化企业本着严谨求实的态度,安排专人认真做好有关填报工作,并要保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

    2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观看统计调查系统使用说明(在附件 1 );

    3 、各相关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填报。

五、填报时注意事项:

    1 、在填报时要先下载调查表(在附件 2 、 3 、 4 )进行填写,因在网上填报确认上传后,被调查对象本级是无法修改的,必须是地市级管理员才能进行修改,所以各相关单位要在数据确认后再从网上填报上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 、次此所填报的数据为 2006 年度的数据, 2007 年的数据需以现在各单位前三季度的数据为依据,不要与年底实际数据有太在出入,因制造业信息化指数统计工作将在最近几年里连续开展,以免给今后的填报工作造成麻烦;

    3 、各单位注册时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本单位的公章一致;

    4 、工商登记号以各单位的营业执照相一致;

    5 、如填报时遇有其它问题可拔联系电话联系。

六、联系方式:

     地 址:锦州市市府路 68 号(锦州市政府) 11 楼 1107 室 科技局高新处

    联系人:张继光 刘民文

    联系电话: 0416-2910933 0416-3872152

 

 

 

 

 

附件:

1 、 2007 年度制造业信息化统计调查系统使用说明

2 、制造业信息化企业调查表(制造业企业)

3 、制造业信息化服务环境调查表 ( 中介服务机构 )

 

 

 

                                                             锦州市科技局

                                                         二 00 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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